武汉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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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和核准

作者: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07 08:18:34

注册一个商标品牌也是要按照程序来的,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针对此类问题,专门作出了回复。那么武汉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和核准是怎样的?

第一阶段:委托我司去帮你进行申请,你只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就行了。剩下的交给我司来办理了!

第二阶段: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第三阶段: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商标公告期三个月。

第四阶段: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五阶段: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2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六号《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二)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第五条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第六条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本年度待审案件数量等情况确定。

第七条 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第八条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除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仲裁调解组织提出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优先审查请求后,应当及时将审核意见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

第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一)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三)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四)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第十一条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尽快作出答复或者补正。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申请人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

第十二条 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一)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二)申请人答复期限超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三)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四)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第十三条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或者无效宣告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并及时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一)复审请求人延期答复;(二)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无效宣告请求人补充证据和理由;(三)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专利权人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改权利要求书;(四)专利复审或者无效宣告程序被中止;(五)案件审理依赖于其他案件的审查结论;(六)疑难案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主任批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高企认定办法,在知识产权的使用次数上,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Ⅰ类知识产权不限次数。举个例子:A公司拥有1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软著并于2016年顺利通过高企认定,其后,A公司的子公司也想认定高企,则这1项发明专利可以变更申请人,在子公司认定高企,知识产权评价中继续使用,其他的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软著均不可在高企认定中继续参与评分了。

假如A公司2016年通过高企认定,那么2019年该企业参与重新认定时,也只有这1项发明专利属于Ⅰ类可以在知识产权评价中继续使用,其他的都不可以。同时还要注意,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企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使用。例如:A、B两家企业共同为一项国家发明专利的权利所有人,A企业在2018获批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B企业在2019年申报高企时不可再使用该发明来申请认定。

那么,一类和二类知识产权有什么区别呢?

一类知识产权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难度、周期长,这个大家都知道,很多企业选择从总公司或其他渠道以转让的方式获得,在高企认定评分体系中,转让来的专利得分一定小于自主申请的,企业在高新申请前可进行综合分析后,在考虑自己是申请还是转让授权来获得。

2、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这些在高企认定中都不太常见,有这类资质的企业就可以轻松坚决掉知识产权不足的问题了。

二类知识产权

1、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审查周期已延长7-14个月,申请就能下授权是不可能的事儿了,应至少提前1年开始申请。

2、外观设计专利外观专利到底能否用来申报高企认定一直备受争议,实际上高企认定认可的知识产权范围中并未将外观专利排除,可以用来申报,但“含金量”有待验证。

3、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在高企认定中最为常见,因申请门槛低、下证周期短备受企业青睐,但在这里提醒大家一点,如企业产品真的跟软件完全挂不上钩,千万不要硬凑。

商标注册在经过所面临的注意问题还是很多,这个是果然很有必要剖析,无论商标注册成功还是不成功,都需要剖析下面几个注意问题,让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候更加领会。 是不是商标注册时自然人也可以申请 其实根据商标法的规矩一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是准许申请商标注册的,但是这其中的自然人不是所有都是可以准许申请的,也是有一定的前提的。自然人必得是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这才能具备申请商标的前提。 

在申请商标时候可以取舍什么方法 一般申请商标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自己去申请,当然这肯定是需要一定的专长知识,不然也会给商标申请人找来很多的困难。  

另一种方法委托相关机构举行申请,这其中肯定就是花费更多的本钱在里面,不过还是能为相关人节省很多时间。 商标在未注册情况下能够使用吗 商标注册在没有注册时候能够使用的,除了一些特别产品。就好像药品之类的产品是必得要注册。注册商标也是为了能够保护自己的利益。还是可以取舍注册一个商标。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能体现商品的独特性。 申请商标的时间段是多久 在商标法当中有明显规矩从商标申请开始,一般是在9个月就可以审阅完成。但是还是需要3个月的初审,一旦公告没有出现异议,1个月之后是可以拿到证书的。  

只要在经过没有出现不通过或者是有 代理商标就能完全成功? 其实就算是找代理机构注册商标,也是不能完全保证商标就一定能够完全成功的,毕竟注册商标的经过还是要经过很多审阅的步骤,可能其中任何一个步骤出错了,都是会感染商标的成功率,其中商标的盲查期也是最为关键的,很可能会出现商标被驳回的情况。

商标如果是被驳回了应该怎么办 一旦商标被驳回了,商标申请人觉得商标被驳回的理由很充分的话,就可以取舍重新取舍一个商标注册,如果是觉得被驳回的理由不够充分的话,就可以取舍复审,等待最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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