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标注册有哪些好处?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武汉商标注册有哪些好处?

武汉商标注册有哪些好处?

作者: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3 08:53:20

在注册商标其整体看来非常简单,其实不然;因为很多人在实际操作注册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问题,所以久而久之的就形成了提交申请的人员不仅要有专业的素养,还需要有专业知识过硬,这两点是缺一不可的。下面小编就您详细讲解注册公司的完成流程。

第一.拟定自己想要的商标名称;

第二.打开国家商标总局的网站;

第三.再打开网站中输入查询内容;

第四.依据查询结果选择武汉商标注册类型(从查询结果清单里面发现商标名已经被人家注册完成了,建议更换);

第五.如果上述查询结果没有近似或者雷同的商标名称,您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材料准备啦,下面就讲解一下如果是选择代理机构,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二份加盖公章,在“申请人章戳(签字)”这里盖章;

3.委托书两份加盖公章,“委托人章戳(签字)”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注册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武汉商标注册的话题无时无刻不被提起,演变成现在这种情况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注册了。

商标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品的牌子,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的可视性的标志。商标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

首先,区别性的是商标的本质特征和作用。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来源或法务提供者,正如全社会的人如果没有名字,那我们就无法区别每个人。同理,如生产相同商品或提供相同服务的各个企业没有商标,也就无法区分商品的来源和服务提供者。

另外,商标也是企业参与竞争、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由于各自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的不同,必然形成商品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差异、或者服务的质量、特色、风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商标承载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科技进步、员工素质、商业信誉等,体现了企业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企业的象征。消费者看到这些不同的商标就会联想到这些不同商标所指代的不同企业,进而选择商品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商品或服务。

其次,商标还骑着广告的作用。商标名称往往是由精炼、新颖、醒目的文字、图形构成,具有显著性。商标本身的这些特点能从不同角度吸引消费者,并在消费者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象。当商标的声誉建立起来后,消费者看到此商标时,就会联想到此商标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并将影响他们购买商品时的选择,这就是商标的广告作用。

总之,商标注册有以下好处: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2,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4,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5,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别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6,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7,地方各级工商局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了解了以上关于商标注册的各种信息,你是不是对于商标注册有了更深的了解呢,如果您的公司需要商标注册,或者您有商标注册的意愿,请您在我们的网站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办理。

我国第一个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军民融合试点平台日前落户陕西。我国第一个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军民融合试点平台日前落户陕西。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军民融合试点平台,主要设有交易市场、智慧商城、运营服务、大数据中心等四大核心板块。依托科技大市场,突出军民融合特色,与国防科工局“全国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以军工集团、国防科研院所、高校等为主要业务主体,探索建立国防专利横向流通转化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军转军、军转民、民参军”。

目前,平台已收录解密国防专利2300多项、普通专利5000多项、商标1000多项、技术项目800多项。该试点平台负责人段国刚说,平台通过国家级平台的公信力,规范包括专利技术、商标、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的整个流程,让无形资产的交易能更顺畅地在该平台上运作。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认为由加多宝方面2012年以“王老吉有限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具有误导性描述内容,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是王老吉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医用营养饮料;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品;医用糖果”等商品上,广药集团于2013年12月5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理做“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

商标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注册为商标。诉争商标“怕上火喝加多宝”可以拆分为“怕上火喝”和“加多宝”两部分,易被消费者理解为具有“害怕上火,喝”的含义,从而误认为该商标指定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等商品上具有一定抑制“上火”的功能。因此,法院判决“怕上火喝加多宝”不能注册是正确的。

商标对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是不为商标法所允许的。提醒,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商标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武汉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注册商标。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其组合,以及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版权所有: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