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企业商标的具体作用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武昌区企业商标的具体作用

武昌区企业商标的具体作用

作者: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4 08:59:45

有用的。只要其继承人在一年以内处理商标转让事务,不然该注册商标会失效。

武汉商标注册人逝世或许停止,自逝世或许停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处理转移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请求刊出该注册商标。提出刊出请求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逝世或许停止的依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逝世或许停止而被刊出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逝世或许停止之日其停止。

现在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注册商标和买卖商标的朋友越来越多,但是非常多朋友对注册商标和商标交易的程序、法律法规不了解,以及注册周期太长、事务繁多等情况下,大部分公司都会委托武汉商标注册公司办理,那么如何正确挑选商标注册公司呢?小编建议创业者从以下四点进行考察。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一看备案信息,商标注册公司需要在商标局进行备案,记住是商标局备过案,才有权利成为商标代理商。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二看商标注册公司的规模,规模很重要,决定了这个公司的实力,规模越大,公司就会越正规。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三看商标注册公司代理的数量。数量虽然不能直接决定什么,但是可以客观的反应大多数人选择他们是因为在行业做得真的不错。四看商标注册公司的业务线。其实作为一个创业者,你最希望能不自己解决的问题,就不自己解决。如果一个代理公司只做商标注册,其余的业务线太少,导致你还需要去找其他的公司帮你完成其他的需求。这会让你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增加,如果一家公司可以同时帮你完成你需要的,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很多人都知道一个企业最重要的就是商标,但是却不知道商标作为一个企业的标志,它的意义是什么。今天我司就来为大家解答商标的意义是什么。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社会和网络中印刷、摄影、标记和图像传送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种非语言形式的传送的发展有了足以和语音传送相抗衡的竞争力量。商标就是其中一种特别的表达方式。

当天空上有烟在升起,就会联想到下面有火在烧。烟就是有火的一种标记。在古代,信息通讯技术几乎是没有的,所以在远距离想进行信息传送,人们就会利用烟作为一种传送信息的特殊手段。这种人为的烟既是一种信号也是一种标志。它升的高、低、快、慢、数量都会传达不同的信息,烟的特征显著,人们从很远的地方都能看到,进而了解生火人想表达的信息。

这种非语言传送的速度和效应,是当时的语言和文字传送所达不到的。在今天,虽然语言和文字传送的手段已十分发达,但是像标志这种令人们一目了然,效应快速,并且不受民族或国家的束缚,更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需要和特殊作用,仍然是任何传送方式都无法替代的。

商标是一种标志,是表明事物的一种符号。它以单纯、显著、易识别的物象、图形或文字符号为直观语言,除了标示、代替的作用外,它还有表达意义、情感、指令行动等作用。标志作为人类直观联系的特殊方式,不但在社会和生活中无处不在,而且对于国家、社会集团乃至个人的根本利益,有着越来越显著的独特作用。

比如国旗、国徽就有着无法用语言和文字来表达的特殊意义。再比如社会公共场所中的交通标志、安全标志、操作标志等,对于指导人们进行有序的正常活动、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具有直观、快捷的效果。商标对于一个企业发展经济、创造经济效益、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等具有重大实用价值和法律保障作用。各种国内外的大型活动、会议、运动会以及邮政运输、金融财贸、机关、团体和个人几乎都有自己的商标或者标志。

这些商标和标志从各种角度都发挥着沟通、交流宣传的作用,推动着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的进步,保障着各自的权益。作为一个企业,商标的意义就是这些。如果在商标设计、商标驳回复审等有关武汉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欢迎可以咨询我司,我们由技术实力雄厚、从业经验丰富及法律功底深厚的500位资深顾问组成业内最豪华的专家阵容,为您提供360度全方位保障,力保品牌安全注册成功。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武汉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入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版权所有: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