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集体注册商标的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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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集体注册商标的相关原则

作者: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9 08:06:46

个体工商户要缴纳三种税,分别是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2019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2019个体户个人所得税个体户个税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那么个体户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如果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则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按月未超过10万元或者按季未超过30万元的收入是指的应税收入,不仅包括开票收入,还包括未开票收入。如果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个体户已达到起征点怎么办?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当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缴纳税款。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

注册公司十分便捷,因此吸引了很多创业者注册公司。现在在注册公司,流程简化了,门槛也降低了,但由于给公司注册是一项专业的操作,创业者不得不提前对公司注册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解。接下来,公司注册代理将对公司注册常见类型进行简要介绍,一起来看看!公司注册类型常见的公司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五十个以下的公司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已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特点是:(1)设立程序简单、机构设置灵活;(2)筹集自己范围和规模较小;(3)适合创业企业。

2、个人独资公司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特点是:(1)企业简历和解散程序都简单;(2)可以建账,也可以不建账,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不能再投资;(3)税务可定税无须建账;也可查账征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常见形式是事务所、工作室等。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是指由2人以上200人一下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特点是:(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有两种形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2)可以聚集大量资金,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以上这几种公司类型是公司注册常见的公司类型。所以创业者在选择公司类型时,可以对所选的企业类型进行详细了解,可以到公司注册代理详细咨询,明确利弊以及相关的注册程序后在做决定,这样也更有利于企业后续的发展!

第五十一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武汉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三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四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商标注册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过盖章或者是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武汉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需要提供经翻译机构或者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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