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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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利申请

电子专利申请

专利电子申请和纸质专利本质并无任何差别,但是电子专利申请是趋势,因为电子化会方便提交和管理,效率更好。但目前涉及保密审查、国防专利等职能纸质申请。另外,一般的纸质申请,可以通过请求转化为电子申请。电子申请需要更名的话,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提交补正文件。

专利电子申请和纸质版专利并无区别,纸质受理通知书如果是纸质申请一般当天受理。电子版受理通知书是3-7个工作日内先生成电子版,后15个工作日左右送达纸质受理通知书。

电子版更名,可以采取撤回电子版申请的专利,或者进行补正。 

假如申请量少的话没必要电子申请,电子申请要去当地知识产权局申请数字证书,比较麻烦。申请量多的话,可以办理电子申请,电子申请速度比较快;无需纸件,直接通过网络上交给国家。任何人都可以纸件申请专利。统一寄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

武汉商标注册申请书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活动,并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单位依《商标法》规定办理的涉外企业,那么商标注册申请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商标注册申请要提交的资料商标注册申请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商标注册委托书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商标注册委托书》可向在线客服索取或者到商标事务所索取。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以个体名义申请,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为5

——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

4、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5、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请咨询在线客服或从本网站搜索栏中自助查询或者人工查询。

一、判断标准相同商标主要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图形的结合相同或者在视觉上无差别。近似商标主要是指两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它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那么,如何判断商标的相似性?我国商标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

商标相同或相的判断:(1)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准,而不是以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2)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说来,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标准:

(1)人的标准即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需以普通人的注意为标准,专家或智力特别低下者所施加的注意不能成为判断标准。即使是普通人,也考虑商品的具体销售对象。例如,使用在妇女用品上的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应以普通妇女购买该商品时的注意力为准;

(2)地的标准比如一个英文商标,在英语国家可能不被认为相同或近似,但在非英语国家,则可能被认定为相同或近似;

(3)物的标准一般说来,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注意程度与所购商品的价值成正比,商品的价值越大,消费者施加的注意力就会越多;反之,商品的价值越小,消费者可能就越不太注意;

(4)时的标准一般说来,消费者的认识能力往往会因时而变,随着知识的增长,其识别能力就会越来越强,即使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消费者的识别能力也可能会因时而变。例如,周末购物时,消费者因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可能会施加较多的注意,而在上班前,火车、飞机、轮船即将出发前购买,其注意力自然较常态有所削弱。

要在商标注册了解啥是商标权吗,简略来说,商标权就是一个得到法令承认的独立的经济组织,关于商标的实实在在地占有。“这个商标归我一切,不许别人侵略”一一这就是商标权的本质。

商标权就一切权的含义上来说,它反映社会的某种经济关系。出予某种经济利益上的猫要,社会要求国家选用立法的方式对商标权施行维护,因而引出了商标权怎么承认的疑问。在以商品经济为首要经济方式的现代社会中,之所以必须由国家制订法令来维护商标的合法权益,恰是由于商品经济的迅速开展,以及由这种开展而导致的竞赛,己经到了非这样做不行的境地。社会只要借助于商标立法,才能保持商业活动的正常次序,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而树立一个有条有理的流转市场,关于稳固和完善国民经济体系有着非常显着的含义。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2条的规定,三维标志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 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2条的规定,三维标志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 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商标。  具体来讲带有功能性的因而不能注册商标的三维标志主要有三种: 

一、三维标志是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主要指类似电风扇叶片形状的,某些商品实现商品功能和用途必需的或者通常釆用的形状。 

二、三维标志是为获得技术效果而产生的形状。这一类三维标志曾经有一个经典的案例。A公司生产一种由三个旋转刀头组成的电动剌须刀,并且取得了专利保护。在专利保护期届满之前,该公司将这一:刀头剌须刀的外形申请了 注册商标。

之后,另外一家B公司也开始生产:刀头刹须刀。A公司遂起 诉B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B公司则申请撤销A公司的商标权。最后,法院支持了B公司的请求,撤销了A公司的商标注册。理由正是因为构成该商标的形状对于获得技术性效果是必需的,如果允许其获得商标注册,那么其可以通过商标续展,无限期地获得对此种技术效果的垄断,而这恰恰是《专利法》等法律的立法精神所不允许的。 

三、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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